山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将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成绩查询的方式及成绩复核方式见下文公告详情,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关于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供山西考生参考阅读。
关于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安排,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 试成绩于2023年2月22日15:00公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通过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进 行查询,也可根据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2.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申 请方式(不接受现场申请)。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8:00—3月1日18:00,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 面)、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指定邮箱(见 附件2),报考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的考生须按附件2要求将初试成绩复核材 料上传至有关高校指定系统。截止上述时间后发送的成绩复核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请考生务必 认真阅读了解附件内容,按照规定要求按时准确提交复核申请。
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考生报 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 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 新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于3月5日前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考生。
3.考生如对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反馈的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00前 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科目、题号以及再次 复核理由(复核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再 次对统考科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
注:在我省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且报考外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向报 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了解成绩公布日期及查询方式。
附件1: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山西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接收考生初试成绩复核申请邮箱或网址
附件1:
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单位 |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
申请复核 科目代码 | 申请复核 科目名称 | 科目成绩 | |||
联系电话 (必填) | 电子邮箱 | ||||
成绩复核申请理由:
考生: 2023年 月 日 |
说明:
1.每复核一门考试成绩,需填写一张申请表;
2.申请表与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打包后发送到所报考招生单位指定邮箱;
3.申请表文件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科目名称”命名,准考证、身份证照片文件分别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命名,压缩包文件及邮件标题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研考初试成绩复核”命名;
4.申请日期:2023年2月28日-3月1日18:00前,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5.发送申请后收到报考招生单位“回复”信息即表示发送成功;如未收到报考招生单位回复,考生要通过电话及时与报考招生单位联系确认;
6.复核结果由报考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7.考生如提交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该科目题号以及再次复核理由(再次复核的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否则不予受理)。